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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作出工作秘密标志?
来源: | 作者:广州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 2024-09-18 | 2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在制作工作秘密载体过程中,能够明确保护期限或解密条件的,应标志为“内部★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";不能确定的,可标志为“内部”或“内部事项注意保管”。


无法作出或者不宜作出工作秘密标志的,确定该工作秘密的机关、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、单位或者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