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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微信办公变“危险”办公
来源: | 作者:广州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 2024-08-21 | 1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近年来,不少机关、单位使用微信办公,主要用于协调对接、任务安排、文件传输、事项通知、线上会议等。微信在为日常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带来泄密风险和隐患,必须提高警惕,防患于未然。


典型案例


案例一 · 传达事项“微信群”传密

2016年10月,某市市委机关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,印发了某涉密文件,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。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,认为事件紧急,又正值深夜,便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。群成员杨某看到后,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。之后,该文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,造成泄密。事件发生后,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。


案例二 · 请示汇报“点对点”传密

2017年10月,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,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,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拍照,并用微信“点对点”方式发送给领导。案发后,肖某受到撤销职务处分,调离办公室岗位;赵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;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、秦某和邵某被诫勉谈话,并作出书面检查。


案例三 · 导入文档“小助手”转密

2018年10月,某部属单位干部马某为方便起草材料,擅自将3份机密级文件拍照并制成PDF文档后,通过微信“文件传输助手”导入互联网计算机。完成材料起草后,其立即删除了手机和计算机桌面上的文档。马某自认为“神不知鬼不觉”,殊不知该文档已被微信电脑客户端自动备份到文件夹中。案发后,马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。


隐患分析


第一,危险认识不足。

误认为“私聊”内容只有双方知道,群成员都是自己人,把私密性当作安全性。事实上,“一对一发送”并非单线,“撤回消息”还可还原,“替代式发文”并不保密,所谓以汉语拼音、缩写简写、代号等方式隐含“脱密”,也是掩耳盗铃的无效之举。


第二,保密管理松懈。

机关、单位对涉密人员缺乏微信使用专题教育和行为监督,对“聊天群”违规传密、“朋友圈”炫耀失密、“公众号”推送泄密、“小程序”钓鱼窃密等问题,管理不严、整治不力。


第三,技防措施缺位。

一些单位缺乏针对微信办公泄密的技术管控手段,技术防护设备不足,检查检测欠缺,对违规行为难预警、难监测、难溯源。


防范对策


微信仅仅是一款便利日常沟通的工具,泄密与否,关键在于使用者。近年来,因微信办公而导致的失泄密案件逐年增加。处于高发、频发态势,应引起高度重视。


第一,机关、单位应引导广大工作人员认清微信办公泄密的原因、危害和后果,提高保密意识,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。


第二,健全新媒体使用保密制度,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群等群组办公,因工作特殊、确有需要的,可以在可控范围内组建工作群,交流内容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,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或者内部敏感信息。建立微信工作群应从严审批。


第三,将微信办公管理等情况纳入保密检查,重点关注微信群建立、使用、注销等情况,以及信息发送、公众号推文和小程序使用等环节,查纠问题,堵塞漏洞。


来源:兴和保密